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今天上午,接待了一位来自广州越秀区的当事人,委托咱们深圳追债公司的是一个广州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这位当事人是房东,在2022年将一套商铺出租给一位商户,租赁合同明确约定用途为餐饮经营,租期三年,租金按季度支付,前几期租户都按时交租。
今年年初,租户未经房东同意,私自将商铺转租给了第三方。且新租户改变了商业用途,将从事的是噪音较大的娱乐项目,导致周边居民频繁投诉,这位房东面临可能的行政处罚风险。这位当事人发现后要求住户整改。并解除转租合同,但对方却拒不配合,还拖欠了两个季度的房租。经过审查租赁合同以及往来的沟通记录后,我们也指导当事人补充一些证据争,争取帮他早日拿回应得的利益。
修改合同,如果只要你修改一个地方,你会改哪里?修改合同是一个非常考验深圳要债公司人员专业的工作,但从我一年审核修改过300份合同的经历来说。如果修改合同只能修改一个地方,那我一定修改合同的争议解决条款。通俗来讲就是合同双方产生争议去哪里打官司,这个问题是一定要约定清楚的。
如果不可避免非要打官司,也尽量在家门口打。如果去外地,您花费的差旅费以及耗费的精力比请深圳要债公司上门讨债成本都要高。而且在外地打官司本身你就没有主场优势。不是说法院不依法裁判,有可能遇到当地特色,懂的都懂,要知道法官都是有自由裁量权的。比如我之前的一个当事人约定到了外地管辖,结果遇到当地特色,迟迟立不上案,相当于输在了起跑线。如果有修改合同不明白的问题,欢迎与我们深圳要债公司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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